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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一頁 |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 【2018-08-06】【539 人瀏覽】

國庫豐收 無人承認繼承賸餘遺產收歸國有

國產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近3年(2015年至2017年)清理代管遺產收歸國有之遺產總值高達13億2,488萬元,國庫收入豐碩。

國產署表示,依據民法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相關規定,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或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則歸屬國庫。實務上法院為維護公益、債權人之利益或使訴訟程序進行順遂,以國庫有期待利益,多指定國產署或所屬分署為遺產管理人。截至2018年6月代管遺產案件1,879件。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面臨「被繼承人遺債大於遺產,多涉有訴訟爭執」、「被繼承人之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複雜,清理困難」及「承辦人力不足」等問題,致案件新增件數高於辦結件數。為提高結案數,該署已針對上述問題,檢討修正代管遺產相關法令,建立標準化作業準則,協調法院儘量選任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為遺產管理人,俾減少新增代管遺產件數,強化案件內部管控機制及委任律師辦理訴訟案件,以減輕人力負擔。

為加速清理代管遺產未結案件,國產署於2015年至2017年訂定年度清理計畫積極辦理,清理代管遺產收歸國有之遺產總值高達13億2,488萬元(土地782筆、房屋49棟,現金4億4,195萬餘元),國庫收入豐碩。目前已續研訂4年清理計畫,針對全部未結案件,逐案研析處理對策,採行更精進措施,加速去化代管遺產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