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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一頁 | 【2021-09-29】【278 人瀏覽】

台南推「囤房稅」草案有配套 防止轉嫁房租

日前台南市政會議剛通過的「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係為健全房市,引導資金有效運用而非投機炒作,並且為避免稅負轉嫁到房租,特別配合中央租屋政策,將透過房屋出租平台的出租房屋排除非自住房屋户數計算,房屋稅徵收率另訂為2%,解決轉嫁問題。 台南市財政稅務局表示,此次修法為避免房東可能將增加稅負轉嫁給房客,同時鼓勵囤房者釋出房屋至租賃市場,該局配合中央「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多屋族符合規定之租賃住宅於租賃期間,將房屋釋出予包租代管市場,其房屋排除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2.4%至3.6%適用,也就是不計入非自住房屋户數,其符合房屋其房屋稅徵收率為2%單一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