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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則房產新聞

提醒注意 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6大不可不知事項」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7-12-25】【682 人瀏覽】
重購自用住宅除了土地部分可退土地增值稅以外,還要告訴您,房屋的部分也有扣抵綜合所得稅額的優惠。 符合條件(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出售或重購之房屋係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名義登記的。 (二)納稅義務人出售或重購之房屋均須為自用住宅(出售及重購年度須有戶籍登記)。 (三)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房屋已繳納該財產交易所得部分之綜合所得稅。 (四)於出售自用住宅房屋完成移轉登記 ... (完整閱讀)

提醒注意!繳款書由大樓管理員代收,屬合法送達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7-12-24】【706 人瀏覽】
稅單經公寓大廈管理員簽收或寄存於郵局即發生送達效力,倘逾期未繳稅,除加徵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 稅捐機關表示,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稅單送達的方式並不侷限本人親自簽收,如果應受送達人不在送達處所,可以將文書交由有辨識能力之同居人、受僱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例如大樓管理員),如無法會晤上述人員,得將文書寄存於送達地之郵政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 ... (完整閱讀)

年度贈與 應把握最後的機會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7-12-24】【758 人瀏覽】
又到年底了,計畫在2017年度贈與財產給親屬之民眾,要把握最後的1個月。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也就是贈與人每人每年(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均可享有贈與220萬元免課贈與稅。 該局指出,同法第24條第1項規定:「……贈與人在1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 ... (完整閱讀)

房地稅務 兩棟房屋交換,契稅應如何申報?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7-12-24】【703 人瀏覽】
日前市民黃先生臨櫃洽詢,兩棟房屋相互交換,是否需申報繳納契稅?如交換價格有差額時,契稅應如何課徵? 稅捐機關表示,依契稅條例第6條規定,交換契稅,應由交換人估價立契,各就承受部分申報納稅。兩棟房屋交換,價格上有高低差價時,等價部分以交換契稅稅率2%核課,差價部分則應以買賣契稅稅率6%課徵。 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黃先生與吳先生各有房屋乙棟,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分別為552,000元及63 ... (完整閱讀)

筆記起來 持「這些東西」辦理物權登記,印花稅差很大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7-12-22】【705 人瀏覽】
稅捐機關表示,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之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係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為限。如持法院判決及判決確定證明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因該項憑證既非經雙方當事人之意思表示一致而書立,尚不具有契約性質,非屬印花稅法規定之課徵範圍,故免貼用印花稅票。 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但至法院作成之和解筆錄、調解筆錄暨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 ... (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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