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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 則房產新聞

筆記起來 夫妻間贈與房屋應申報繳納契稅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4-06】【569 人瀏覽】
有位李小姐詢問,先生想把所有房屋贈與她,聽說土地增值稅不課徵,那契稅要課徵嗎? 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都要申報繳納契稅。 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說明,夫妻間贈與土地或建物,依適用法令不同而有不同課稅規定,夫妻相互贈與土地,可依土地稅法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如果是贈與建物,依契稅條例規定要申報繳納契稅,必須在 ... (完整閱讀)

國產署 加強標租國有土地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4-06】【557 人瀏覽】
標租是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釋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供民間利用多元活化方式,國產署配合管理及市場需求,修正規定得按現狀辦理標租,國有房地租期屆滿承租人得優先承租,以提高民眾投標意願,2017年度收益達2億6,810萬餘元,2018年度將提供更多區位佳之不動產予民眾利用,創造更好績效。 國產署2018年4月將公開標租台北市、新北市、嘉義市、台南市及屏東縣等住宅區土地。台北市士林區土地,鄰近捷運劍 ... (完整閱讀)

筆記起來 營業人繳納承租房屋水電費,要注意這個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4-06】【575 人瀏覽】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繳納承租房屋之水、電等公用事業費用,自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抬頭為2018年7月以後,就不能再以出租人名義之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請於2018年6月30日前向公用事業完成統一發票買受人名義變更。 該局說明,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營業人應以載有其名稱、統一編號及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然財政部考量公用事業自2016年1月轉換開立 ... (完整閱讀)

提醒注意 房屋標準價格「法律效力3年」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4-06】【579 人瀏覽】
台南市政府表示,房屋標準價格經2016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並公告後,依法適用2017、2018及2019三年開徵房屋稅之徵收,未滿3年不得重行評定,換言之,法律效力是3年,不是任何行政命令可更改。下一次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將在2019年度召開。 財政部2010年函釋規定新標準單價僅適用新房屋,造成使用執照發照日期前後僅相差1天,卻因適用不同標準單價,致每年應繳納稅額差距極大,產生一刀切之 ... (完整閱讀)

繼承日後,始取得殘障手冊,特別扣除額怎麼算?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4-06】【548 人瀏覽】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被繼承人陳君往生後,其子於辦理遺產稅申報時,檢附繼承人之身心障礙手冊,主張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規定扣除618萬元,惟因繼承人係繼承日後始經社政主管機關核發重度之身心障礙手冊,且無法證明於繼承日前已符合重度殘障要件,致無法適用上述規定。 該局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如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 (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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