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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 則房產新聞

房東注意!租屋給弱勢族群,享每屋每月1萬元以內減免優惠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8-10-08】【533 人瀏覽】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實現居住正義,住宅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予弱勢族群,房租收入依2017年1月11日新修正之住宅法規定,享每屋每月1萬元以內減免優惠。 該局表示,依新修正住宅法第15條規定,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依規定領有主管機關租金補貼者,或依同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出租予主管機關、租屋服務事業轉租及代為管理,或經由租屋服務事業媒合及代為管理作為居住、長期照顧服務、身心障礙服務、托育服 ... (完整閱讀)

個人出資 參與土地重劃獲取抵費地應計算其他所得課稅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8-10-08】【546 人瀏覽】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與依市地重劃辦法規定組織之重劃會簽訂土地買賣預售契約,提供開發資金,換取未來開發後之抵費地,此與一般土地買賣有別,類似投資之性質,應以所取得抵費地之重劃後評議地價減除所支付資金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計入登記取得抵費地所屬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但前開重劃後評議地價低於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者,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2013年參與台南市一宗 ... (完整閱讀)

房地稅務 夫妻贈與房屋,應繳納契稅嗎?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8-10-08】【544 人瀏覽】
近來有民眾來電詢問,夫妻相互贈與財產不會課徵贈與稅、贈與土地亦可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而贈與房屋是否也有契稅免稅的相關規定? 稅捐機關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至於契稅條例尚無夫妻相互贈與之房屋免徵之規定,所以夫妻相互贈與之房屋仍應於立契日起算30日內申報並繳納契稅。 稅 ... (完整閱讀)

筆記起來 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繼承人農地「有列管」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8-10-08】【533 人瀏覽】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將名下農業用地贈與其子,於5年列管期間內,受贈人因買賣移轉除補繳贈與稅外,因該筆土地已無免稅規定之適用,尚須補繳遺產稅。 該局指出,為避免死亡前短期間內藉贈與規避遺產稅,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人之財產,應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課稅。惟如贈與行為時該贈與標的免課徵遺產稅,則可准免併入遺產課稅。 ... (完整閱讀)

歡迎投標 「高鐵台南特定區」產專區開發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8-10-08】【538 人瀏覽】
為加速高鐵台南車站特定區之發展,並滿足「大台南會展中心」、「中研院南部院區」、「綠能科技聯合研究中心」及「綠能科技示範場域」營運後之住宿與餐飲等消費需求,交通部鐵道局(下稱鐵道局)特辦理「高鐵台南車站特定區武東段276-1地號產業專用區土地附條件開發案」,至少提供規模150間(含)以上房間及可供300人用餐場地的旅館與其他相關設施。本案自繳清土地價款後,將核給土地產權移轉證明書由得標人辦理產權移轉 ... (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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