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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 則房產新聞

稅務短訊 拍賣取得不動產,注意契稅申報起算日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8-09-16】【536 人瀏覽】
民眾經法院拍賣取得之房屋,常常詢問應何時辦理契稅申報?稅捐機關表示,有關法院法拍確定案件,其契稅申報起算日,應依契稅條例第16條第4項規定,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算30日內申報契稅,如不依規定期限申報,依同條例第24條規定,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5千元。 (完整閱讀)

稅務短訊!房屋無營業且空置,房屋稅率「有變動」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8-09-16】【535 人瀏覽】
稅捐機關表示,近來民眾常詢問關於自身的房屋已無營業登記使用且為空置時,適用何種房屋稅率? 稅捐機關提出說明,民眾房屋如已無營業登記且無放置任何營業用物品時,應立即向稅捐機關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經承辦人現場會勘為空置房屋後,再依建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上所載用途別認定其適用之房屋稅率,如用途別為非住家用時,則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若用途別為住家用時,則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 ... (完整閱讀)

增貸利息,不得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8-09-16】【535 人瀏覽】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民眾向原貸款銀行償還購屋借款,轉向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轉貸同時增加貸款金額,該增貸金額非屬原來購屋貸款,其因增額貸款所增加之利息支出部分,不得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 該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5小目有關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規定,民眾如欲以房屋貸款利息申報列舉扣除額,應以購買自用住宅的「購屋」為目的向金融機構貸款為限。因此,如因貸款 ... (完整閱讀)

房地稅務 配偶間贈與財產與遺產稅「有關連」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8-09-16】【533 人瀏覽】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惟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因該部分財產已非被繼承人之現存婚後財產,且生存配偶係無償取得,自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價值內計算。 (完整閱讀)

筆記起來!房地同年「多次贈與」課稅大不同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2018-09-16】【533 人瀏覽】
民眾詢問年初將房地贈與給兒子,年底兒子想要將房屋及土地再贈與給孫子,是否仍需繳納契稅及土地增值稅? 新竹市稅務局説明,契稅是按房屋贈與時的評定現值計算核課,所以房屋同一年度多次贈與,每次都需由受贈人申報繳納契稅;而土地增值稅是按土地漲價數額與倍數計算,所以同一年度多次贈與土地,如果土地公告現值不變,由受贈人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時,因無漲價數額就無土地增值稅額。 稅務局舉例說明,假設房 ... (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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