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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8 則房產新聞

土地移轉,新地主須重新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7-30】【594 人瀏覽】
稅捐機關表示,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其自父親獲贈一筆房地,贈與前地價稅係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因土地移轉後自己仍作為自用住宅用地使用,戶籍亦無遷出之情形,是否須重新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稅捐機關說明,依現行稅法規定,土地因繼承、買賣或贈與等原因移轉後,縱雙方關係為直系親屬,戶籍及房屋使用情形均無改變,惟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之主體也發生改變,因此如欲繼續適用自用住 ... (完整閱讀)

稅務短訊!農地遭法拍,可申請不課徵土增稅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7-30】【814 人瀏覽】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土地遭法院拍賣,如屬農業用地,債務人或拍定人均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應注意拍定人必須為「自然人」,而且應在收到稅捐稽徵機關通知函次日起30日內,向區公所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後,再檢具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在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書這段期間的天數是可以扣除的,不計入30日的申請期限內。 (完整閱讀)

開始申請 放寬危老重建適用資格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7-30】【671 人瀏覽】
內政部於2018年7月月19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修正草案,擴大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3條第1項第2款「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的適用範圍,讓欲推動重建的危險老舊建築更加容易適用並取得重建資格,以加速危老屋重建作業,保障國人居住安全。 內政部表示,2017年5月10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公布後,老舊建 ... (完整閱讀)

提醒注意,被繼承人生前已售地未辦移轉仍屬遺產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7-30】【763 人瀏覽】
陳代書來電詢問,被繼承人王君生前出售土地,除尾款外價金都已經收取,但還來不及辦理過戶登記,請問這筆土地要計入遺產中申報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該筆土地雖已出售,但既未辦理移轉登記,則仍為被繼承人名下土地,屬被繼承人的遺產,不過,該筆應移轉給買受人的土地,亦屬被繼承人生前未清償的債務,所以可按該土地計列遺產價值的數額申報為未償債務扣除額。另外如果還有未收的土地尾款,則屬被繼承人遺留的債權 ... (完整閱讀)

提醒注意!配偶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增稅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7-30】【599 人瀏覽】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夫妻間相互贈與的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可由當事人選擇在贈與土地時「課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處指出,其實「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稅」,「不課徵」僅是本次土地移轉時「暫時」不課徵,當未來該筆土地要移轉給第三人時,就不是以夫妻贈與時的當期公告現值為原地價,而是以該筆土地「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是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額來課徵 ... (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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