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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 則房產新聞

稅務提醒!2018買新房,房屋稅如何計算?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5-15】【539 人瀏覽】
稅捐機關表示,房屋稅是按月核課,房屋買賣移轉申報在當月15日以前,房屋稅自當月起由承受人繳納,而在當月16日以後申報者,則自次月起由承受人繳納。而且,依規定欠繳房屋稅之房屋,在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 舉例來說,王先生在2018年3月8日向稅務局申報契稅,將房屋移轉給陳小姐,稅務局在受理時就會即予核算王先生自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共計8個月的房屋稅,先行核發房屋稅單予王先生 ... (完整閱讀)

提醒注意 農地未農用,移轉時「稅不平安」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5-14】【531 人瀏覽】
稅捐機關表示,農業用地移轉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後,土地承受人於其具有土地所有權期間內,曾經有關機關查獲該土地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時,於再移轉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捐機關提醒民眾,購買或受贈農地時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則其前次移轉現值或原規定地價仍停留在前手取得之原點,之後該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 ... (完整閱讀)

筆記起來!房屋移轉申報契稅時,契價計算方式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5-14】【542 人瀏覽】
稅捐機關表示,房屋移轉時,買受人應在雙方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契價是以房屋所在地縣市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房屋標準價格為準。但若是依法領買標購公產或向法院標購拍賣取得不動產者,可申請按照評定標準價格或申報移轉價格從低核課契價。 稅捐機關提醒民眾,契稅的核定契價即是房屋評定標準價格,是以房屋課稅現值加上房屋免稅現值,再扣除騎樓免稅現值以後之數額;而房屋稅繳款書 ... (完整閱讀)

小心受罰 購地未辦妥權利移轉登記即出售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5-14】【531 人瀏覽】
稅捐機關表示,買賣雙方訂立土地買賣契約,如未辦妥權利移轉登記即再行出售,應處再行出售移轉現值百分之二之罰鍰。 舉例說明,原賣方(甲)及買方(乙)訂立土地買賣契約,尚未辦妥權利移轉登記,乙隨即又與他人(丙)簽訂另一買賣契約,將該土地出售,原買方(乙)因未辦妥購買土地移轉登記即再行立契出售土地,應被裁處土地再行出售移轉現值百分之二之罰鍰。 稅捐機關提醒民眾,承買土地如要隨即出售,仍應先 ... (完整閱讀)

提醒注意 移轉取得與農經不可分離土地「要做這個動作」

【資料來源:MyGoNews方暮晨】【2018-05-14】【536 人瀏覽】
稅捐機關提醒民眾,因繼承、贈與或買賣等原因,取得原經核准課徵田賦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如果新土地所有權人也符合申請要件,仍應於5月1日至5月31日重新向土地所在地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逾期或未申請者,將從取得土地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稅捐機關說明,原經核准課徵田賦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所有權人變更後,土地是否仍繼續作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稽徵機關無法逕予認定,仍應由新所有 ... (完整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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